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彭煜涵)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是凝聚社會力量形成合力有效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quán)益違法犯罪,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有力保障。為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活動,加深人們對強制報告制度的認識,提升落實制度的主動性、自覺性,10月31日,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徐琦受區(qū)民政局邀請為參加武陵源區(qū)2023年度兒童主任培訓班的人員上了一堂主題為《攜手與法同行 共護祖國未來》的法治講座。
課上,徐琦通過什么是強制報告制度、如何履行強制報告職責、不履行強制報告的后果等九個方面,詳細介紹了強制報告制度的重要價值、報告主體、報告情形、報告流程等相關(guān)內(nèi)容,幫助參會人員更好地理解強制報告制度的重要意義和執(zhí)行必要。同時還分享了具有代表性的真實案例,讓全體人員更直觀、更深刻地了解報告的職責,強化履行報告義務(wù)的意識,落實好強制報告主體履行強制報告義務(wù),更好保護好我們身邊的未成年人。
在宣講過程中,檢察院干警給參會的每一位成員發(fā)放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宣傳手冊,并呼吁他們不僅要自己學好落實好強制報告制度,且要積極發(fā)動身邊的人宣傳落實,形成強制報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人人有責”的社會共識。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對于懲治和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義,是強化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舉措。今后,武陵源區(qū)檢察院將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加強與相關(guān)部門的協(xié)作和配合,持續(xù)加強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持之以恒、一案一案地抓好監(jiān)督落實,扎扎實實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地見效,讓更多人成為強制報告制度的踐行者,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保護傘”。
責編:蔣文娟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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